案例提供单位:郏县环境保护局
案例点评人:李振阳
工作单位:郏县环境保护局
案例类型:行政处罚
案例名称: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山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制砂加工项目未批先建
案件类型:建设项目未批新建
企业所属行业:建材
处罚及执行情况:责令停止建设、罚款伍拾万元。已停止建设,罚款已缴纳。
案例概要:
2020年9月20日,郏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博彩平台山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在郏县薛店镇临河村擅自开工建设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山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制砂加工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建设5条机制砂加工生产线,现已安装了部分破碎机、传输带,脱水筛、振动筛、滚动筛等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处于停建状态。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制砂加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并现场勘察拍照取证,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当日,郏县环境保护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郏环责改【2020】第3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同日,郏县环境保护局决定对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山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制砂加工项目未批先建立案调查。
2020年9月24日,郏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机制砂加工项目进行后督察检查,该建设项目已停止建设。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该单位机制砂加工项目环评类别属于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列入报告表类的建设项目 经责令后建设项目已停止建设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总投资额1%以上2%以下的罚款”,应处该公司机制砂加工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1%以上2%以下的罚款。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该公司处制砂加工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2%的罚款,罚款伍拾万元。
本案体会:
一、企业要有守法意识
本案是涉及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典型案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关乎周边群众生活环境安全和生产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势必会带来环境风险隐患、缺失公众参与,不能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更不能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染防治对策和环境保护措施,为以后的环境管理带来很大的隐患。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立案调查期间,该企业能够积极地配合博彩平台门的调查,经环保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深刻认识到自身环境违法的严重性,企业增强了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觉性。立即停止建设,纠正环境违法行为,自觉履行环保处罚决定,主动缴纳了罚款。
二、执法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
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工作中,要转变执法理念,在做好管理的同时,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环境巡查的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为管理对象解决问题,避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要切实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要求,不断改进、创新执法方式,支持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柔性执法方式作用,对检查发现的企业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适用裁量标准要客观公正
根据已查明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情况,在适用裁量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当事人是否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材料、是否能够积极进行整改、是否有主观故意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的要求,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做到处罚准确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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