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4-00044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行政处罚决定书
豫0401环罚决字〔2024〕5号
河南平煤神马中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68714291X5
地址:博彩平台新华区平安大道中段(平煤救护大队院内)
法定代表人:徐志勇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24年8月13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问题 1。ZNJC(2023)050047 号报告 050408-03 号样品在同一台气相色谱仪的进样时间为 15:08:46 开始,15:10:16结束,050408-04 号样品在同一台气相色谱仪的进样时间为 15:10:04 开始,15:11:34 结束。经调查 2 个样品做样时间有 12秒重叠。
问题 2。ZNJC(2024)030034 号报告中非甲烷总烃分析缺少有证标准物质结果,缺少平行样,缺少运输空白,不符合HJ604-2017 中 11.5,11.4,11.3 的要求。该监测报告非甲烷总烃分析缺少有证标准物质结果;非甲烷总烃无组织采样时未做运输空白样,实验室分析时未做平行样和运输空白样。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第 ZNJC(2024)030034 号、ZNJC(2023)050047 号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证据照片等。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2024 年 8 月 29 日,我局对你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0401环责改字〔2024〕12号),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未按照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监测的行为。
2024年9月6日,根据责改要求,我局对你单位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你单位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2024 年 10 月 21 日,我局向你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豫0401环罚告字〔2024〕7号),告知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你单位依法享有的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你单位在法定时间内未提交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上述权利。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你单位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要求进行监测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开展自行监测。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接受委托的监测机构,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监测数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如实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保存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年。”的规定。
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接受委托的监测机构未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结合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用处罚裁量基准,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裁量如下:裁量因素:违法事实,内容:一般,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企业规模,内容:小型企业,裁量等级:2,裁量因素: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内容:1 年以上,裁量等级:5,裁量因素:超过限期改正时间,内容:限期改正,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违法行为发生频次,内容:1 次,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违法行为发生地点,内容: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受处罚次数,内容:两年内未受到过同类处罚,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是否配合执法检查,内容:配合调查,裁量等级:1,法定处罚金额上限(M):100000,法定处罚金额下限(N):2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级(A):1,其余裁量因素个数(n):7,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级(Bi):[2, 5, 1, 1, 1, 1, 1],处罚金额(X):29371,代入公式:29371 = 20000 + ( 100000 - 20000 ) x [ ( 1 / 5 )² + ( 2² + 5² + 1² + 1² + 1² + 1² + 1² ) / ( 5² x 7 ) ] x 50%;,因你单位属于检测服务机构,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 所以“管理类别”项不涉及。最终裁量金额:29371元。
经我局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给予罚款 贰万玖仟叁佰柒拾壹元整(2.937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博彩平台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名称: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银行账号:600000352824012;你单位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交款单(进账单)到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1505房间换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入票据》。有疑问请拨咨询电话:0375-3990318。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舞钢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