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00000-2024-00046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豫0401环不罚决字〔2024〕6号
河南中祺陶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2094455080Q
地址:河南省汝州市汝南产业集聚区纬八路
法定代表人:卓加生
我局于2024年8月12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执法人员查阅河南中祺陶瓷有限公司(DA001)排放口4.2国发平台记录,发现该公司2024年1月1日至8月12日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 176.9648t(氮氧化物排放量限值170.128t/a),该公司2024年高档外墙砖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项目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氮氧化物污染物超过该单位执行的标准0.04倍。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自动监控数据;生产(排污)记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总量年度控制指标及核算书;排污许可证(总量指标);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送达地址确认书;现场照片证据;员工人数和年收入证明;职工总人数名单;清改备案公告;国发平台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月平均值年报表;原环评备案版;法人身份证;排污许可证;技改项目环评案件相关资料;技改项目环评审批;技改项目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据。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于2024年10月30日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豫0401环罚告字(2024)12号),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及陈述申辩,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2024年11月14日,我局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案件集体讨论会,研究认为:一是你单位在接到上级通报后能积极整改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且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已及时进行整改;二是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复查时生产线已停产,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三是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二款: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第三项:单位超过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因子超标倍数≤0.1倍,次日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的(污染物因子超标个数3个以下,有毒有害污染物除外)。经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对你单位不予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舞钢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