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提供单位:叶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
案例点评人:李宗埔
工作单位:叶县环境保护局
案例类型:行政处罚
案例名称:叶县鑫泽商贸有限公司任店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使用案
案件类型: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使用案
企业所属行业:加油站
处罚及执行情况:责令加强维护保持正常稳定运行、罚款贰万元。已正常运行,罚款已缴纳。
案例概要:
2020年8月28日,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委托德州德航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对叶县XX商贸有限公司任店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进行监督性检查检测,叶县环境保护局于2020年12月18日收到全球最大的博彩平台移交的《汽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防治监督性检查检测问题线索通知》。根据移交的检测报告显示叶县XX商贸有限公司任店加油站1#汽油加油机液阻不合格,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使用。执法人员对叶县XX商贸有限公司任店加油站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并现场勘察拍照取证,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20年12月27日叶县环境保护局决定对叶县XX商贸有限公司任店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使用立案调查。
2021年1月6日,叶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进行后督察检查,该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稳定运行。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码头、原油成品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的规定,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贰万元。
本案体会:
一、企业要有守法意识
本案是涉及企业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典型案例。烃类VOCS属易燃、易爆物质,油气挥发产生大量高饱和浓度油气,如果碰到火星或静电就会发生爆炸,这对油罐区及加油站等都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通过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即可提高加油站和储油库的安全性,又能把已挥发掉的油气变回汽油,既减少了环境污染,又节约了资源,同时也增加了社会经济效益。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未正常使用的环境违法立案调查期间,该企业能够积极地配合博彩平台门的调查,经环保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深刻认识到自身环境违法的严重性,企业增强了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觉性。立即停止建设,纠正环境违法行为,自觉履行环保处罚决定,主动缴纳了罚款。
二、执法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
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工作中,要转变执法理念,在做好管理的同时,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环境巡查的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为管理对象解决问题,避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要切实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要求,不断改进、创新执法方式,支持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柔性执法方式作用,对检查发现的企业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